
驾驶证换证 | ||
期满换证 | 转入换证 | 超龄换证或身体条件发生变化 |
变更联系方式 | 毁坏换证 | 申请人降低准驾车型 |
遗失补办 | ||
遗失补证办理指南(点击查看) |
基本材料(以下各种情况下均要携带的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1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3张;
(三)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除基本材料外)
1、属于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和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的,提交厦门市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属于换发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应当提交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禾门诊部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2、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的,应当按规定办理转入手续,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
3、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还需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的凭证;
4、委托代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转入换证(除基本材料外)
1、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申请补证的不需提交;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原件。但属于同时申请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和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的,不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提交厦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供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禾门诊部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
3、因入伍、退役、更换护照、身份证号码变更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的种类、号码等信息发生变化,且与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记载的信息不符的,应同时提供入伍、退役、更换护照、身份证号码变更等相关证明,但姓名与出生日期不可更改。
达到规定年龄、身体条件发生变化换证(除基本材料外)
1、提交厦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禾门诊部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
2、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还需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的凭证;
3、委托代理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的,应当按规定办理转入手续,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原件。
变更联系方式(除基本材料外)
1、属于从业单位发生变更的,提供从业单位出具的证明;
2、因入伍、退役、更换护照、身份证号码变更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的种类、号码等信息发生变化,且与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记载的信息不符的,应同时提供入伍、退役、更换护照、身份证号码变更等相关证明,但姓名与出生日期不可更改。